发表日期:2018年1月19日 作者:吴依琳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字体颜色: 字号:[ ]
巧用亲情帮教邪教痴迷人员

  邪教破坏家庭。家庭成员中一旦有人陷入邪教,将会给亲人带来无尽的伤痛,而迫切盼望其回归正常生活的,恰恰也是亲人。如果家庭成员中有人具备反邪教知识,不仅可以早期发现亲人痴迷邪教的迹象,而且能帮助陷入邪教的亲人摆脱邪教。

  亲人亲历邪教的伤痛。

  邪教教主往往编造邪说,切断成员对家庭和爱的依恋。如邪教“法轮功”谎称“放下名利情,圆满上苍穹”,甚至诱导痴迷者把阻止其修炼的亲人当成“魔”;邪教“全能神”也宣扬“现在脱离家庭的,父母的,妻子、丈夫、儿女的,便是进入灵界的开始”,唆使痴迷人员离家“传福音”、奉献“尽本分”。受邪教精神控制的人员对教主顶礼膜拜、言听计从,在阻断亲情、破坏家庭等邪说的蛊惑下,必然会走向无视亲情、伤害亲人的道路。如为邪教“奉献”钱财、亏空家庭的痴迷者。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白崇勇把孩子的学费奉献给了“全能神”、贻误了孩子上大学的机会;云南省临沧市“门徒会”人员李某,奉献了家中所有的积蓄、毁掉了原本幸福的家;“法轮功”骨干林逸明,每年奉献给李洪志及其邪教组织钱款上百万、最后把命都搭上了,留给亲人破败的家。再如,漠视亲情、远离家人的痴迷者,山东省沂水县原痴迷者李光莲,丢下年仅两岁的女儿、外出4年专职传播“法轮功”,年幼的孩子整天哭着找妈妈;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施桥镇马安山村谢委的妈妈,痴迷“全能神”外出“传福音”,杳无音信;临沂市河东区“全能神”人员刘洪娟,丢下两个不满十岁的儿子离家“传福音”,至今未归。还有的痴迷者甚至泯灭人性、残害亲人,如,黑龙省伊春市“法轮功”痴迷者关淑云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当成“魔”活活掐死;河南省兰考县“全能神”人员李桂荣,用剪刀割断了自己仅两个月大女儿的喉咙,将其残忍杀害,理由竟然是女儿是缠着她的“小魔”。

  受邪教侵害的家庭不胜枚举。如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县的陈跃进寻“全能神”妻何水凤、安徽蚌埠怀远县新城区“全能神”人员董亚翠丢下孩子离家出走。只要痴迷邪教,亲人的伤痛就在继续。深受邪教侵害的家庭成员是揭露邪教最有力的证人,也是教育转化工作的强力支持者。

  邪教痴迷人员的亲人迫切盼望其回归。

  正常的人遇上亲人信邪教,都渴望亲人再回头。特别是对于邪教本质有所认识的亲人,总会想尽办法帮助自己的亲人摆脱邪教。如在世界范围内最早兴起对邪教人员矫治的美国,最早参与教育转化的是一名叫帕特里克的政府雇员,1971年,他为了挽救自己加入邪教“上帝之子”的儿子和侄子,不仅关注了邪教“上帝之子”,还假装信徒加入了其中,试图找到解救孩子们的办法,最终发明了消除邪教精神控制的“程序解除”法,还写了一本《解救孩子离开》,同时组建了第一个反邪教教育转化团体从“上帝之子”解救我们的孩子家长委员会(简称FREECOG)。

  美国最早帮助邪教人员的是其亲人,其他很多国家也是如此,如,英国人保尔.罗斯1976年创建了“家庭、行动、信息、资源中心”(简称FAIR ),也是为帮助被邪教裹挟的朋友和亲戚;法国1975年成立的“保卫家庭和个人协会全国联合会”(简称UNADFI)和1981年成立的“反对精神控制资料、教育和行动中心(简称CCMM)”,创办者都是在其子加入邪教后受邪教驱使而自杀身亡的情况下成立了反邪教组织;俄罗斯1994年成立的“青少年解救委员会”,是由部分“奥姆真理教”成员的父母组成。

  在我国,最迫切挽救邪教人员的也是他们的亲人,特别是关注和感知过邪教危害的亲人。如江苏省启东市陆兴冲因他妻子张玉琴痴迷邪教“法轮功”,自1998年2月起,他先后向全国人大、中宣部、文化部、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新闻出版署、中国气功协会以及一些中央新闻单位写信或上访,反映“法轮功”害得他家破人亡的情况,其目的就是为了挽救像他妻子一样的痴迷者,避免悲剧再次发生。本人参与教育转化的邪教人员中,大都是其亲人主动向政府有关部门求助的。

  适时运用亲情挽救邪教人员。

  笔者以“全能神”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为例,谈谈怎样发挥亲人的助推作用。

  一是通过亲人摸清症结,针对性地科学帮教。亲人是挽救邪教人员的前沿岗哨。如果争取了亲人的支持,就能充分了解邪教人员的个性特点、特殊经历以及痴迷原因、过程,甚至能从亲人那了解到其痴迷邪教的症结,这些对有步骤、有针对性、科学地教育转化尤为重要,特别是对于那些隐藏在家偷偷活动的痴迷者。如莒南县原“全能神”痴迷人员李某,就是其家人发现她偷看《话在肉身显现》后,及时求助专业人士,才阻断了其邪路。

  二是利用亲情,唤醒邪教人员的理性。受邪教精神控制,很多痴迷者惧怕转化,甚至采取自残、自杀等极端手段抗拒教育转化。对于此类失去理性的痴迷者,亲情的呼唤往往能起到安稳剂的作用。

  三是巧用亲人的伤痛,促使邪教痴迷人员做出决断。在教育转化过程中,帮教对象通常有遇到思想斗争比较激烈的时候,恰当运用亲情,可平稳情绪、唤醒良知,促使他们做出正确的决断。经过系列教育后,帮教对象一般都会承认邪教伤害家庭、残害生命、破坏社会的事实,也能明白这些惨案发生的诱因是邪教教主歪理邪说的诱导。但是,由于长期痴迷,他们已经把邪教作为精神拐棍,从惯性和感情的因素上,他们仍然很难做出远离邪教教主的决断。此时此刻,把他们亲人受邪教侵害的伤痛展现给他们,往往能触动他们,进而做出正确的选择。如菏泽市的牛某,相信“全能神”能保佑自己以及家人,通过观看“全能神”痴迷人员有病不医治死亡的案例以及赵维山“造神”的经过以后,她心里明白“女基督”不是神。但是,长期受“全能神”邪教组织的精神控制,使她内心里还是惧怕神的惩罚,而面对家人坚决阻止她再痴迷“全能神”的态度,她很是矛盾。此时,她丈夫推心置腹跟她谈,在她痴迷“全能神”7年来家人的煎熬,特别是回顾了在她离开出走的那段日子,孩子哭着要妈妈,丈夫、父母那些撕心裂肺的牵挂。她终于明白是自己神化了“全能神”。

  四是依靠亲人的力量,促使邪教人员坦然面对法律。教育转化邪教人员,仅仅让他们在思想上认识了邪教的本质和危害,还不能保证他们真正摆脱了邪教的精神控制,成为了一个正常人。而要他们真正转化,必须一鼓作气地进行替代教育、肃清流毒教育以及巩固教育。特别是肃清流毒教育,是能否巩固住教育转化成果的关键,因为邪教具有传染性,若不杜绝其与邪教资料和邪教人员的再接触,思想波动的时候,很容易就会被其他邪教人员再拉回邪教圈。为此,在他们看清邪教的本质和危害以后,还要让邪教人员交出自己存放的邪教资料、说清自己所做的事情,包括涉及与其一起做事的其他邪教人员,以肃清能引起其再次感染的毒素。而此时,邪教人员往往担心自己被法律制裁、更怕出卖“朋友”(一起信教的)。此时,让亲人告诉他们担当的重要以及亲人不会丢弃改了错的人,他们往往会有亲人支持而放下思想包袱、淡然面对法律。如费县邪教人员王某,当他妻子告诉他无论他判多少年,她都会在家等他,并抚养好孩子、照顾好老人,只要他制作知错改错。听了妻子的话,王某当即交代了自己“奉献”给邪教“全能神”50多万人民币的事实。王某的坦白,不仅为他自己争取了法律宽大处理的机会,更为肃清邪教毒素、净化环境提供了条件。

  家庭是亲情的港湾,家庭成员在教育转化工作中的作用不可替代。珍视亲情,可以筑牢家庭防范邪教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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