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7年7月4日 作者:南山野叟 来源:凯风网 字体颜色: 字号:[ ]
反邪教“底线”不可碰

  2017年6月12日,长江日报报讯(记者黄征通讯员段晨晨齐阳张大军)4日从东西湖区纪委获悉,一名有43年党龄的老共产党员加入邪教组织,违反了政治纪律,被开除党籍。

  王某某,女,今年69岁,197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2月退休前为东西湖区某街正科级干部。

  1997年10月,王某某加入邪教组织并参加其活动。长期以来,街道、社区干部与王某某多次进行谈话帮教,劝说其退出邪教组织,但她不为所动,继续参加邪教组织活动。(原题为《老党员竟加入邪教组织违反政治纪律被开除党籍》)

  无独有偶。去年9月7日,长江日报一则类似案例披露:湖北武昌区一名70岁的老党员,因参与邪教组织被开除党籍。向某某196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12月退休后,党组织关系转到自己居住的社区。1998年,向某某加入邪教组织。党组织曾多次上门做工作,希望她退出邪教组织,但她不为所动,不在乎自己的党员身份。

  巧的是上述两则案例都发生在武汉市,都是拿着退休金的社区女性老党员,她们当初入党都是在文革期间。据了解文革特殊时期入党没有预备期,没经过党的严格考察培养,形式上入党后理想信念并不十分坚定,后来若不重视加强党性修养,当然会对宗教或邪教等意识形态领域诸多现象问题辨别模糊。以至于在她们50来岁时,接触到邪教后不能自拔,被邪教长期精神控制。党组织了解到她们加入邪教组织后,都曾多次上门做工作,希望她们退出邪教组织,但她们都不能从思想、行动上与邪教组织划清界限,这的确既是理想信念缺失的表现,也是对党不忠诚的表现,对这样信仰变节的老党员,做出开除党籍处理是必须的。

  全面从严治党,须把纪律挺在前面。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这是我们党的政治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大多数政党的一大特点。共产党员参与邪教严重违反政治纪律。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党员不准参与邪教”。再者,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49条及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50条对加入邪教组织的党员处分都作了明确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开除党籍。

  “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2016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离退休干部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坚决与邪教组织作斗争,并注意把党员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同信教区别开来。”

  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护党、在党为党,不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这是合格党员应该遵守的最基本政治纪律。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信仰马列主义,反对唯心主义。信仰坚定是共产党员第一位的要求。这两则案例再次给我们上了一堂深刻的警示课。

  警示之一:必须强化党员身份意识,牢记“我是谁”。

  随着改革的深入、环境的变化、利益的调整,社会收入、地位差距的拉大,社会分化的程度直接影响了党员社会身份的分化程度。在这种状况下,极易引起部分党员心态的失衡,党员意识渐渐淡化。去年央视公益广告《我是谁》生动诠释了普通党员的形象,为做合格党员提供了参考答案。只有每个党员都能强化身份意识,永远牢记、爱护、珍惜自己的“第一身份”,不忘入党初衷,不忘为民服务的政治本色,我们党才能永远赢得人民的认可和信任,才能继续前行。

  警示之二:必须加强党性修养锤炼,杜绝“两面人”。

  党员姓党,按说,党员的党龄越长,党性就应越强。事实并非如此,王某某和向某某的案例再次证明党龄长不等于党性强。她们在退休或临近退休的年纪放松了思想改造,被邪教思想蛊惑加入了邪教组织并沉迷其中。党组织发现后多次上门帮教,但是老年人思想顽固不化。由此可见女性老人是邪教易感人群,必须多加做好防范工作。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强调“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然后,在我们身边或许还存在一些“僵尸党员”、“口袋党员”构成了党内潜在的危险。还有些不信马列信鬼神“伪党员”,当初入党的动机不纯,认为党员身份就是个挡箭牌,交起党费来不心甘情愿,履行党员义务则敷衍了事。对这样的“伪党员”,基层党组织要坚决清除,特别是要杜绝参加邪教组织的共产党员混在党内,严重损害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因此,每个党员都要深入做好“两学一做”的学习教育,自觉在党组织的帮助下改造思想,做到心口如一、表里俱净,才不会出现“两面人”。

  警示之三:必须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增强“向心力”。

  基层是邪教与党组织争夺群众的主要战场。2016年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的《信奉邪教并提供聚会场所 一村官违反政治纪律被开除党籍》案例也警示我们:同邪教作斗争是关系到我们执政党的生死存亡大事,绝不能掉以轻心,是关系到我们党在广大人民群众心中的重大原则问题和是非问题,绝不允许各种邪教组织和敌对势力通过基层组织中的有关人员进行渗透。

  毛泽东同志说:“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这正如地上的灰尘。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对于参加邪教组织的党员干部,我们必须实施零容忍。

  当务之急,基层党组织应对此类案例开展严肃清查,将“无邪教示范村(社区)”创建与村(社区)党建有机结合起来,固本强基,打牢反邪教工作的基础。组织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占领思想阵地,大力推广各种广场舞、健身操、太极拳等有益身心的文体娱乐活动,培养党员群众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教育引导党员热爱生活,珍爱生命,远离邪教,共享文明,增强对党的“向心力”。

  从文中三个触碰反邪教的党纪“底线”警示案例中,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共产党员参与邪教既危害党、危害政府,又危害社会、危害人民,反对邪教亟不可待。我们每一名共产党员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地反对邪教,并深刻认清自身在反邪教斗争中的关键作用,坚决同邪教作斗争!在反邪教斗争中展现“正能量”,成为反对邪教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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