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7年7月19日 作者:刘定良 来源:凯风网 字体颜色: 字号:[ ]
关于邪教危害的几点思考

  邪教是人类的祸害,社会的毒瘤。说到邪教的危害,有人觉得邪教与自己的现实生活相距甚远,谈不上有什么不良劣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还有人觉得邪教只是一种精神信仰,翻不出什么大的波浪。然而,邪教在我们生活中无孔不入,欺骗人的花招层出不穷,令人防不胜防。不明真相的群众一旦受到邪教的蛊惑,就会聚集滋事,不仅给家庭、社会带来危害,甚至还会威胁国家政治安全,所以说邪教的危害不可小觑。

  一、邪教危害家庭的和谐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我们中国传统文化倡导“家和万事兴”,有了家庭和谐,才有全社会的和谐。邪教组织作为非法组织,它的教义不为主流价值所认同,它的行为方式诡秘隐晦,它的发展方式不择手段。在现实生活中,对家庭有三个方面危害:

    一是骗取钱财。为拉人入教,邪教往往设置诱饵,号称只要参加他们的组织,按照教主的意思行事,不仅能够开发特异功能,还能够“上天堂”、“得圆满”,享受永生极乐。这些迷惑的诱饵,对于思想单纯、有迷信思想的社会群体有很大的诱惑力。而一旦加入邪教组织以后,邪教就会散布恐慌性谣言,如“现在灾难就快要来了,钱财粮食放在家里不保险,只有放在天国才安全,一份捐款可以得到十倍的回报”。有的甚至成立了所谓的“天国银行”,千方百计哄骗群众交出财产,坑害了众多善良的老百姓。以“法轮功”邪教为例,在未被取缔前李洪志通过收取“功德款”、办学习班、卖书记、磁带等手段,骗取了数额巨大的财产。现在,他在美国信徒家庭辛辛苦苦积攒的血汗钱购置多套房产、豪华别墅和高级轿车,过着奢侈的生活。

    二是玩弄女性。邪教组织的头目、骨干表面上是正人君子,打的是济世度人的旗号,实际上往往是内心肮脏、道德败坏、品质低劣的人渣。在两性关系中,他们都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有的不择手段与女信徒发生关系,以满足其无耻无度的变态性欲。更有甚者要求信徒割断亲情,不许与家人团聚,而教主自己却以种种名义要求女信徒满足其淫欲。“全能神”邪教核心教义《话在肉身显现》大肆宣扬“当为教会的工作着想,当放下肉身的前途,对家庭该当机立断,应全心全意投入神的工作之中,应该以神的工作为主,以自己的生活为次,这才是圣徒该具备的体统”。其歪理邪说被“全能神”信徒称之为“过灵床”。“过灵床”是“全能神”淫乱的别称,女性是参与者,也是受害者。2015年被依法打击处理的“华藏宗门”教主吴泽衡以“男女双修”为名,引诱、胁迫数十名女弟子与其发生性关系,甚至晚辈和幼女也不放过。对不从者,就让女弟子喝下了加了催情药的饮料,然后进行奸淫。

    三是残害生命。为欺骗群众加入,邪教往往声称“信教能治病”,“信主可免灾,祈告可以治病”,“不用打针、吃药,疾病自然会好”。“法轮功”声称生病是由于有“业力”存在,只有修炼“法轮功”才能除去“业力”,而去医院或吃药不仅不能根治疾病,还会使修炼白费,一些痴迷群众因此耽误了治疗而导致死亡。邪教大多声称能用“功力”、“法术”等为患者治病,结果将患者治死、致残。还有一些人加入邪教后被精神控制,苦苦修炼毫无收获,导致精神错乱,把劝其别练功的亲人、朋友当成阻挡其功力提高的“魔”,以除“魔”为名,行凶杀人。

  二、邪教危害社会的稳定

  邪教问题首先是意识形态问题,因为有邪的思想,才有邪的行为和对社会的危害。现实一再证明,邪教传到哪里,灾难就跟到哪里。

    一是损害社会安全。邪教制造了许多骇人听闻的极端事件,制造恐慌,扰乱的社会治安,造成了严重社会危害。邪教教义具有片面、极端、反社会的特点,信徒被洗脑后,常常声称有信仰,受到圣灵启示,这种人信了邪、着了魔,为了其教义、教旨可能赴汤蹈火,“舍生取义”,完全被邪教组织利用控制。

    二是损害社会秩序。一些群众受邪教歪理学说的蛊惑,精神上受毒害,整天在忙“信教”、“传教”的事,不再搞生产了,或者抛家弃子,长期背井离乡去“传教”,导致天地荒芜,夫妻离散,家庭破裂,子女没有依靠,生活水平急剧下降,有的甚至家破人亡。

    三是损害社会人际关系。从世界范围来看,绝大数宗教和宗教组织都自觉遵重并维护社会的基本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因而受到法律的保护,并同现代法治社会相适应。邪教则不同,其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不仅不遵纪守法,而且诋毁法律秩序的作用,处处煽动闹事。如“法轮功”邪教头目李洪志极力否定法治在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宣称“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人都像动物一样被管着,没有出路了,谁也想不出办法了。”受其毒害,许多练习者成了社会的“边缘人”,在家中无法与其他成员和睦相处,在单位和社会难与他人沟通,他们为消“业力”与社会脱节,对社会的理解和信任大幅度递减。邪教组织扯断了社会生活中的人际关系“网结”,使正常的人际关系陷入瘫痪,人们的信任降到了冰点。

  三、邪教危害国家的安全

  邪教组织的反社会性质决定了它具有破坏社会稳定、威胁国家政权的特性。当政府为维护正常的政治社会秩序对其进行打击处理时,邪教组织往往不甘心失败,常常制造和传播谣言,频频挑起事端,组织群众闹事,甚至是冲击政府,拘禁政府工作人员,阻碍执行公务,严重干扰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

    一是具有明确的“夺权”政治图谋。邪教往往具有鲜明的政治目的、政治倾向和险恶的政治图谋。邪教教主并不满足于在其“秘密王国”里实行神权加教权的统治,他们往往居心叵测,贪得无厌,妄图将信徒的愚昧盲目演变为自己对抗社会、制衡政府的政治资本,秘密策划将教徒的精神信仰转化为社会运动,最终夺取政权。特别是1999年4月25日,1万名来自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内蒙古等地的“法轮功”练习者,有组织地聚集起来围攻“中南海”搞“静坐示威”,矛头直指中央政府,不仅严重干扰了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机关的正常工作,扰乱了首都的社会秩序,更为严重的是对我政权公然挑衅和公开对抗。这些事件警示公众,邪教对政权的冲击不容小觑。

    二是制造“反政府”等思想混乱。邪教从毒害人的思想入手,实行精神控制,向信徒灌输反政府理念,这是一切别有用心的邪教组织趣图推翻政权的不二法则。邪教与主流意识形态背道而驰,格格不入。邪教蛊惑人心的真正用意就是要制造严重的思想混乱,冲击价值核心理念,蒙骗和挑唆群众与党和国家相背离,对政府产生怀疑,对社会丧失信心。

    三是与境外敌对势力相呼应。邪教组织往往有明确的政治诉求,往往同境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遥相呼应。“法轮功”邪教被我国政府取缔后,在境外建立完备的媒体体系,包括报纸、广播电台、电视、电影和网络等,试图淡化邪教色彩,以反对我党和政府作为讨好西方反华反共的势力的资本,以期在西方国家立足。“全能神”教主赵维山明确提出“全能神”邪教组织宗旨是为推翻“大红龙”,鼓吹“中国是我诅咒的国家,是大红龙的后代”,要求信徒“用生命挡住大红龙的枪口,振作起来,舍去生命,舍去一切,不惜个人的得失,在神的率领下与大红龙展开一场鱼死网破的决战,将大红龙灭绝,建立‘全能神’国度”。这些邪教组织都有反动的政治纲领,实际上已经成为西方敌对势力对中国搞和平演变的别动队。他们通过境外指挥,教唆境内信徒闹事,图谋破坏我政治稳定并动摇我执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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