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4年8月28日 作者:炜 钰 来源:凯风网 字体颜色: 字号:[ ]
矫治法轮功痴迷者的几点体会

  作为一名反邪教志愿者,我几年来帮助大批法轮功人员摆脱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精神控制,重获新生。下面是我在矫治工作中的几点体会:

  一、把准“脉”,是矫治法轮功痴迷者的前提

  做好法轮功痴迷者的矫治工作,首先要对他们的各方面状况进行全面深入的剖析,把准脉搏,才能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法轮功痴迷者痴迷于法轮功的特点:

  (一)顽固性。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后,绝大多数法轮功习练者通过心理矫治表示不再修炼。但时至今日,仍有极少数法轮功人员在李洪志精神控制下还非常痴迷、非常顽固。

  (二)封闭性。受法轮功歪理邪说的蛊惑,法轮功痴迷者总是把自己封闭在一个狭小的“家”的圈子里,日夜“学法练功”,以图“精进”,很少与外界接触,看不起“常人”。尤其是在国家取缔法轮功之后,法轮功痴迷者更加自我封闭,他们周围的群众很难与之进行正常的交往,少数人甚至不愿与他们往来,进一步使他们走向封闭。

  (三)互动性。一方面,法轮功痴迷者中间,往往有一个所谓修炼“层次”高的人成为其他痴迷者的“精神领袖”,其他人紧跟效法;其他人的学法练功行为则进一步坚定了领头者的练功信念,彼此互动。另一方面,如果法轮功痴迷者中有一个首先被成功矫治,其他人也会随之动摇,特别是领头人物被矫治化后,其他痴迷者的心里防线就比较容易被击溃,进而影响和带动他们周围的痴迷者与法轮功组织彻底决裂。

  (四)危害性。法轮功痴迷者痴迷于法轮功所造成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的。首先,是对生产生活的影响。法轮功痴迷者由于一心想得道成佛,便把主要精力和心思都放在学法练功上,并把家庭中的绝大部分收入都用在了“学法”、“弘法”和“护法”上面,致使原本比较富裕的家庭逐步走向贫困。其次,是对下一代的影响。练功人员因忙于学法练功而忽视和放松了对子女的教育管理,使孩子荒废了学业;有的父母不仅自己练功,还怂恿子女练习法轮功,给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了巨大的损害。

  二、下良“药”,是矫治法轮功痴迷者的根本

  在对法轮功痴迷者进行认真解剖,找准病因的基础上,就要由浅入深,由表及里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矫治工作,辩证施治,最终达到“治标”和“治本”的有机结合。

  (一)情绪疏导。法轮功痴迷者初来矫治中心时,都带着非常强烈的抵触和排斥情绪。这种情绪主要有两种表现:一种为情绪激动型。言语滔滔不绝,为李洪志和法轮功鸣不平,极力辨解。一种为无声对抗型。拒绝交流,不回答任何问题,不表达自己的见解和看法,甚至于不吃不喝。对情绪激动型的痴迷者,我们以静制动。他们的表现就像汹涌的洪水,必须因势利导,使他们激动不已的情绪得到缓解和疏导,稳定他们的情绪。我们就静下心来,耐心地、认真地听他们讲话,先不与他们进行正面的交锋,同时观察他们的言谈话语,了解其思想症结和行为特点,为下一步开展矫治积累材料,打好基础。经过一两天后,他们的情绪慢慢地平静下来,而且也会比较冷静地倾听工作人员的谈话。对无声对抗型的痴迷者,我们以动制静。他们的情绪犹如淤滞的洪流,发生了堵塞。这时我们就利用一切方法,做好引流工作,让其情绪得到渲泄,破解其封闭的心理。我们同他们谈家庭、谈生活、谈生产劳动;或者大谈特谈法轮功的危害,大胆地揭露李洪志的种种卑劣行径和骗人伎俩,直接触及他们最为敏感的神经,想方设法刺激他们,让其开口讲话。通过种种方法的交替运用,从而使他们由沉默到开始讲话,能够与工作人员交流思想。

  (二)行为约束。针对法轮功痴迷者把自己看作不同于“常人”,视“法轮大法”为行为准则的心理,我们在疏导情绪的同时,对其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行为约束,把他们的一举一动纳入到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来,让他们明白自己也象“常人”一样要受到纪律的约束,绝不能例外,从而挫掉他们的锐气。一是法轮功人员进入中心后,工作人员首先向他们宣布中心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要求他们在中心期间必须遵守,不得违反。二是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要同法轮功人员一样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制度,凡是要求他们做到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凡是要求他们不做的,工作人员坚决不做。工作人员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作出了表率,使法轮功人员对中心的规章制度产生了认同感,并自觉地按照制度行事。三是对个别违反制度的人员,中心要对他们进行强制性约束。

  (三)以子之矛攻子其盾。对法轮功痴迷者进行矫治,以子之矛攻子其盾,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开展矫治活动的工作人员在熟读《转法轮》和李洪志的各种《讲法》及《经文》后,利用法轮功里的所谓“法理”同法轮功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锋,从内部突破,促使他们从反面深入思考。二是充分发挥已转化的法轮功人员即“小教员”的作用,让他们随时介入帮教活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通过现身说法破除学员多年学法练功形成的错误理念,指出法轮功里面的“真善忍”、“做好人”,其实质就是走向“圆满”之路,就是“自私”之路,就是死亡之途,从根本上彻底摧毁支撑他们痴迷于法轮功的精神支柱。

  (四)正面灌输。通过观看录像、座谈讨论、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多方面的正面灌输教育,让法轮功人员了解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了解唯物论和无神论,了解法律法规,了解“健康”的科学内涵,了解生病的原因,使学员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反动本质,摆脱邪教的精神控制,与法轮功邪教组织彻底决裂。

  (五)真情感化。在做法轮功人员的矫治工作时,我们特别注重用真情感化他们,把“情”字贯穿到矫治工作的始终,用热心、爱心暖人心,以亲情、友情换真情。坚决做到语言上不挖苦,感情上不歧视,态度上不生硬,行为上不粗暴,方法上不简单,使他们的人格得到尊重,情感有所寄托。

  三、选准“点”,是矫治法轮功痴迷者的关键

  做好法轮功痴迷者的矫治工作,选准突破点非常必要。有些法轮功未转化人员彼此间都有亲属关系,而且通常总有一个在当地的法轮功痴迷者中间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痴迷者做为他们的领头人。所以,做好“领头人”的矫治工作可以“擒贼先擒王”,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2014年7月进入矫治中心的宋某和李某就是在当地的痴迷者中有一定影响力的人物。宋某从1996年习练法轮功,为追求“圆满”达到痴迷的程度。在2002年李洪志“生日”这天,宋某曾穿一身白衣,24小时学法打坐练功,企图“白日飞升”,实现其梦寐以求的“圆满”。

  市心理矫治中心根据他们的特点,对二人分别制定了详细的矫治方案,调配了精干的师资力量,分别对其进行了矫治活动。经过十几天艰苦耐心的工作,宋、李二人终于实现成功矫治。宋某被矫治后,将藏匿于自家坐椅夹层里面和其他地方的法轮功书籍、经文、传单、光盘、录音带等全部交给了市心理矫治中心,同时,还检举交待了当地法轮功地下组织的非法活动情况。李某把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顽固分子送给他的笔记本电脑以及用于下载经文的情况向市心理矫治中心做了详细交待,并将其他法轮功资料共48件交到了市心理矫治中心。在他们的带动下,他们周围的法轮功人员都得到成功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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