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4年11月14日 作者:何暖之 来源:凯风网 字体颜色: 字号:[ ]
香港法轮功败诉案是面多棱镜

  据凯风网披露,2014年10月15日,香港高等法院Jeremy·潘法官经过审理后裁定,驳回法轮功人员关于香港食物环境及卫生署(简称食环署)执法活动违宪的申请。 

  法轮大法败给常人社会的法律,已不是第一次,类似事件层出不穷,公众对此早已有所耳闻。与以往个体法轮功人员以身试法、挑战法律底线并受到法律惩罚相比,此次法轮功组织欲借助常人社会法律来为法轮功活动争取权利,更具讽刺意味。香港法轮功组织起诉食环署违宪败诉案件犹如一面多棱镜,折射出法轮功的诸多谎言和当下正面临的窘境。

  折射出超越世间法律的“法轮大法”根本就不存在

  关于法轮大法和常人社会法律孰高孰低的关系问题,李洪志已经多次阐述,“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的限制人,封闭人”,“法律最后就没出路了”,“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作为一个练功人就是超常的了”……。李洪志的意思再清楚不过了,“法轮大法”凌驾于法律之上,超越于法律之外,它只能管常人,管不了“神”。事实上,这些花言巧语,不过是李洪志忽悠弟子的说辞,他自己不信,那些为虎作伥的骨干弟子也不信,关键时候,他们不是依靠法轮大法扭转局面,而是要求助于常人社会法律以争取权益。香港法轮功组织诉食环署侵犯示威、集会和言论自由违宪案件先后于2013年12月和2014年4月进行了初审和再审。在败诉后,法轮功组织再次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除了法轮功弟子外,李洪志也不能跳出法律的约束,其本人因为交通违章先后两次受到美国弗吉尼亚州和墨西哥州法院的处罚。由此可见,无论是李洪志本人还是大法弟子在法律面前,从来就没有什么好招数,所谓的“神通”盖世,“功能”强悍,“法轮”、“法身”、“正念”、“气场”应有尽有等等,都是中听不中用的唾沫星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主佛”也要乖乖就范,超越世间法律的“法轮大法”根本就不存在,关键时候根本靠不住。

  法轮功破坏社会环境,影响生活质量,招人厌烦

  境外法轮功组织为了扩大对外宣传,经常会在各个城市的中心区域、旅游景点、闹市等人员密集地区,搞些乌七八糟的“酷刑展”、“活摘器官展”,追逐游客派发宣传资料,甚至在城市繁华区竖起了硕大的广告牌,写上自吹自擂的广告词,在其媒体的报道中,这些宣传千篇一律的都是如何受到欢迎,众人如何对其称赞,感谢他们的宣传,了解了更多的真相。现实中,由于宣传内容的无中生有、展览画面的“血腥暴力”、大肆占用公共用地,严重影响了了城市环境和市民生活质量。其死缠烂打式的宣传,犹如一块粘在脚底的口香糖,让人不堪其扰、苦不堪言。

  近年来,香港市民多次对法轮功的滋扰进行投诉,2013年3月下旬,香港多家媒体报道,逾50名“爱港之声”成员在3月14日向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递交请愿信,促请其依法清理及拆除法轮功所有非法设置的横幅及摆设。应民意要求,香港加大了对法轮功的管理力度。香港食环署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展了拆除法轮功组织设置的广告牌、宣传板、横幅等的行动。在新闻中,我们了解到,早在2013年4月2日,食环署就曾向法轮功组织发出警告信。然而,法轮功组织对警告置若罔闻,没有采取任何停止违法的行动,其无理、无赖表现可见非同一般。香港法轮功组织破坏社会环境引起市民厌恶可看作是其全世界表现的一个缩影。

  滥诉不得人心,生存空间不断萎缩

  在法轮大法是“高于一切人间法律”的鼓惑下和李洪志的纵容下,多年以来,法轮功人员内心里形成了“老虎屁股摸不得”、唯我独尊的错误意识。其外在主要表现为滥诉,凡是影响法轮功组织的事情都要进行反击,凡是批评、限制了法轮功活动的事情都要进行诉讼。2001年11月3日,加拿大《华侨时报》因为在“广告信息”版面刊出了原“法轮功”女学员何兵的一篇幡然悔悟的文章,遭到232个法轮功信徒的联名起诉;2006年,因旧金山中华总商会拒绝法轮功参加当年的华人春节巡游活动,法轮功以“歧视罪”为由将中华总商会相继告到了旧金山高级法院和人权委员会;2011年5月19号,因美国思科公司帮助中国政府设计和维护一套名为“金盾”的网络系统,法轮功以这套系统让中国政府得以追踪并打压法轮功学员及其他异议人士为由将思科公司告上了加州圣何塞市的美国联邦法庭……,这里仅举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粗粗统计,自2003年起,法轮功在大陆以外发起的类似诉讼已逾百起,但几无胜诉,结局尴尬。

  法轮功滥诉的本意是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同时对于那些质疑自己的正义力量和正见人士施加压力,从而为自己赢得更多的生存空间。但事实效果恰恰相反,法轮功的无理取闹、耗用司法资源的行为引起了更多世人的反感。通过滥诉,更多的国家看清了法轮功的真面目,并开始对其活动进行限制,法轮功在世界上的活动空间日益萎缩。2007年,安邦再也市议会发信给广告公司,勒令他们在27日以前撤下位于马来西亚吉隆坡第二中环公路的“法轮大法好”广告牌;2008年5月,澳大利亚黄金海岸市议会决定,禁止法轮功在库尔加塔(Coolangatta)至冲浪者天堂(Surfers Paradise)一带的城市公园举行示威活动;2013年11月,新西兰国会的外交、国防和贸易委员会(the Foreign Affairs, Defence and Trade Committee)近期向国会递交报告,就新西兰法轮功协会递交的所谓要求新西兰国会制止中国政府采摘法轮功练习者器官的请愿书进行驳斥;2014年4月,“乌克兰邪教信息网”特发公告,指出法轮功的危害,并呼吁赫尔松居民不要参观法轮功画展;2014年7月,罗斯托夫州联邦安全部门通报称,该州塔干罗格市检察院坚决禁止可疑组织法轮功所谓的“真善忍”画展,所有画作被没收并移交至警察局……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采取行动对法轮功的行为进行揭批和限制,法轮功滥诉的如意算盘落了空,“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

  “No zuo no die”,天欲其亡,必先令其狂,法轮功在滥诉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必将加速其走向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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