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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孝文化:《二十四孝图》之十——卖身葬父
    发表日期::2013-02-22 信息来源:百度百科

      核心提示:孝,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文化。孝文化作为我国传统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往今来,在弘扬传统美德,维系家庭和睦,增强民族团结,构筑和谐社会方面,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这些古训一次次提醒着世人“孝道”的可贵。这其中,元代郭居敬编录的《二十四孝图》从不同角度、不同境遇出发,描述了感动世人的二十四个行孝故事。从本期起,小编为您慢慢道来这24个故事,让您在春节假日感受传统美德的温情意,增进爱老敬老的正能量。

    十、卖身葬父

      原文:

      董永,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高青县北)人,少年丧母,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属湖北)。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上工路上,于槐荫下遇一女子,自言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助董永还债。言毕凌空而去。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故事:

      董永原本是千乘今(山东博兴县陈户镇人)。东汉末年,地方割据,盗贼四起,董永看到山东不太平,就带着年迈的父亲,到湖北德安避难。没过多久,董父得了重病,请医吃药毫无效果,离开了人世。董永悲痛不已,因为自己为避难漂泊之身,哪里有钱买棺埋葬父亲呢?无计可施。当地有位姓裴的富翁,闻而怜之,就借钱给他,让他买棺安葬了父亲。而董永从此卖身为奴,进了裴家。

      一天董永奉主人之命,外出办事。在办完事回来的路上,遇到一个丰姿美貌的少妇。少妇流露真情地说:“你没有娶妻,还是一个光棍;我是个被丈夫离弃的少妇,能否给你做妻子?”董永是个老实人,在当时社会来讲是个忠仆。他回答这位少妇说:“这件事,我自己不敢作主,须禀告主人。”少妇笑说:“痴郎,你怎么这样的怕主人?既是这样,我愿与董郎一同前去见你的主人。”董永便带着这个少妇,一同返回裴家。裴翁欣然为他们婚姻作主配成夫妻。并让他们在一百天内,织出三百匹绢布赎身,做自由的农人。从这天起,少妇日夜纺织绢布,快速异常,非常人可及。在一百天的前一天,将三百匹绢布交给裴翁,裴翁按照他自己说的诺言,把董永的卖身契退还给他。从此,董永成了自由的农人。 

      没想到董永刚脱离奴藉,少妇忽然向董永告别,说她马上要走了。董永哭着说:“你为我赎身的恩德,我还没有来得及报答,你怎么就抛下我走呢?"”少妇答道:“你我夫妻一场,我也舍不得你。但是,我是天帝的七女儿,天帝念董郎孝心,令我下凡相助,今百日缘满,当回去向天帝缴旨。”少妇说完便不见了。

      有诗颂曰: 葬父贷孔兄,仙姬陌上逢;织线偿债主,孝感动苍穹。

      现在湖北省的孝感,原来叫德安,即是因为董永的孝心感动了天,所以改名为孝感。这些流传于民间的原始情节,与后来《天仙配》中的情节不同,但都是崇孝的神话传说。《天仙配》其实便是按照这个原始神话传说,夸张成为“老槐树开口做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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