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3年2月20日 来源:百度百科 字体颜色: 字号:[ ]
中华孝文化:《二十四孝图》之九——埋儿奉母

  核心提示:孝,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文化。孝文化作为我国传统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往今来,在弘扬传统美德,维系家庭和睦,增强民族团结,构筑和谐社会方面,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这些古训一次次提醒着世人“孝道”的可贵。这其中,元代郭居敬编录的《二十四孝图》从不同角度、不同境遇出发,描述了感动世人的二十四个行孝故事。从本期起,小编为您慢慢道来这24个故事,让您在春节假日感受传统美德的温情意,增进爱老敬老的正能量。

九、埋儿奉母

原文:

  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有诗赞曰:

  郭巨思供给,埋儿愿母存。黄金天所赐,光彩照寒门。

译文:

  埋儿奉母,又名“为母埋儿”、“郭巨埋儿”,此故事在东晋干宝所著《搜神记》、宋代《太平广记》、元代郭居敬的《二十四孝》、明代嘉靖时期的《彰德府志》等书中均有记载。

  郭巨,晋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的母亲非常疼爱孙子,自己总舍不得吃饭,却把仅有的食物留给孙子吃。郭巨因此深感不安,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从此,郭巨不仅过上了好日子,而且“孝顺”的美名传遍天下,后成为二十四孝故事之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关专题: 热门文章: 相关文章:
我来说两句
查看更多评论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